《引爆點》:犧牲一點原則換來的正義還是正義嗎?



「妳如果說阿海不是自焚,妳就是全村的罪人。」

陳益達縣長率寶港村民抗議通聯石化污染環境,要求關廠,抗議過程,一艘火燒船直衝岸邊,船上載有自焚男子阿海;法醫周建生奉命調查死因,負責偵辦此案的金敏照檢察官正是周法醫的前女友;阿海妻子堅稱先生不可能自焚、通聯石化因自焚事件被迫暫時關廠,寶港村民與社會大眾將阿海視為英雄、通聯王總透過議員牽線,想跟陳縣長私下交涉、周法醫解剖阿海屍體,判斷他不是自焚而亡、金檢察官暗中調查通聯石化廠兩年時間,想要藉此案件一舉打倒通聯,卻遭受來自上級的壓力......;究竟阿海的死亡真相為何、這場寶港村民與財團與檢察官、正義與真相之爭,會如何收場?

莊景燊導演的《引爆點》,劇情有點意思,阿海的死因與死法,成為各方人馬爭奪的「武器」,對阿海妻子而言,丈夫是不是自焚關乎能否得到保險理賠金給付;對寶港村民與陳縣長與通聯石化而言,阿海如果是自焚,那是對通聯的抗議,是縣長可以拿來當做要脅的籌碼,如果不是自焚,則會變成兇殺案,偵辦方向與社會輿論都會隨之改變;對金檢察官而言,阿海的「真正」死因,或許能成為終結通聯的最後一道關卡等;一個人的死因與死法,牽動所有人的神經,正義與犯罪中間存在著灰色地帶,《引爆點》透過自焚案提問:追求正義是否可以不擇手段?為達成目標,人們會否選擇與魔鬼交易、會否背叛自己的理念,變成另一種不正義?《你的孩子不是孩子》單元之一《孔雀》台詞:「妳需要錢嘛,拿東西來跟我換就有了。很簡單喔,一點點的妳,一點點,只要一點點就夠了。」,這段台詞放在《引爆點》同樣適用,為能達成願望(目的),每個人都拿一些原則去換取渴望的目標,但付出的代價與影響所及,往往比他們預期的更廣更深沉。

(底下會提及關鍵劇情,請斟酌閱讀)




《引爆點》拋出多種議題,看見權力分布不均,人民難與上階層對抗的困境、官商相互勾結與背叛,嫁禍誣陷無所不用其極的恐怖、民眾對未來感到灰心,選擇以極端手段解決問題的無奈等,我很喜歡金檢察官拿掉孩子的設定,金檢察官之所以對未來感到不安,緣於對正義的灰心,才會決定不讓孩子在「無望」的環境中長大,從對未來懷有希望到對未來只剩憤怒與不安情緒,這是本片對國家的最沉痛控訴(檢察官的雲端密碼訴說了她的歉意與悲傷)

《引爆點》前半場有帶給我驚喜,可惜電影收線收的急躁;大概是從金檢察官被王總手下抓走開始,劇情急轉直下,前半場還在談隱晦的正義(阿海本想靠死亡換取保險金,卻被自己好友拿來作為抗議的工具),後段突然只剩簡化的好壞二分法(陳縣長的突然轉向有點可惜,應該可以把這角色寫得更曖昧些);此外,金檢察官的死亡雖能帶出極大的戲劇張力,但我思考的是殺死金檢察官是否對通聯有利?一個正在調查與通聯石化有關的自焚案檢察官遭人殺害(而且才剛開過記者會),矛頭不是更會指向通聯石化,更容易引發社會大眾的反彈?再者,在這個監視器爆炸多的年代,交由隨時跟在王總身邊的心腹執行殺人計畫、處理有毒石灰,其實是一步險棋,日後事件曝光,王總很容易受到牽連(雖然可以推說不知道手下的私人行為)。

此外,電影結局會讓我想起《攻敵必救》(但沒有達到《攻敵必救》的效果),周法醫和南方公民報記者在記者會上公布不利於通聯石化的資料,警方也因為阿昆(阿海朋友)的認罪與證詞,順勢拘捕王總;大鯨魚就此被扳倒了嗎?看完電影我覺得很難啦,畢竟阿昆無法證明王總曾對縣長進行威脅與利誘(一來他沒有影像證據,二來他是寶港村民,這樣的指控也可能是出於自身利益)。




「調查也要有限度,你不要破壞體制。」

再者,如果公民報記者公布的資料就能讓通聯老闆入獄,那金檢察官顯然是太晚公布真相才會遭來殺身之禍,事實上,金檢察官手邊的證據都還處於推論階段,沒有直接證據指向王總參與通聯與正宇環保的交易(例如王總簽署的文件)、也無法證明寶港村民的健康與通聯排放的污水有關(除非村民做身體檢查並長時間追蹤通聯與村民健康的關係),加上電影裡很微妙存在的經濟部、周法醫與金檢察官上司都有給過他們壓力等,讓我覺得王總(甚至通聯)最後應該還是能全身而退;如果《引爆點》沒有最後的記者會(我覺得這個時機點「完整」公布手邊資料,反而給對手一個準備反擊的機會),只有周法醫承諾會繼續完成金檢察官遺願的堅定,我或許會給影片更高的評價吧。

儘管《引爆點》不完美,但劇本、技術面、演員都有讓我看到團隊的誠意與努力,我還是會期待編導日後的發展,期許他們的下一部會更成熟與完整;最後,近期接連看了尹馨演出的《川流之島》、《茉莉的最後一天》和《引爆點》,表演品質穩定,但角色類型都有些相近,希望她不會就此與悲情劃上等號。


香功堂粉絲團專頁,請來按讚加入吧!
https://www.facebook.com/woomovies

文章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