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的五十道陰影 I:調教》:禁忌與踰越,再加上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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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當代思潮先驅喬治‧巴代伊(Georges Bataille,1897-1962)曾言:「所謂情色,可說是對生命的肯定,至死方休。」此外他更進一步指出:「人們在討論生命的存在時,似乎常常與其激情衝動脫鉤。我則持相反的觀點:我認為在呈現人生時,永遠不應該將這些衝動排除在外。」話雖如此,情色自古以來總是被人們有意無意地從話題中排除。究其原因,與文明、風俗、宗教等方面的箝制與壓抑無疑脫不了干係,因此情色成了淫穢、低俗、下流的同義詞,始終上不了檯面。情色於焉成為一道禁忌。

弔詭的是,這道情色禁忌並非只可遠觀而不可褻玩。學者賴守正就曾指明一個有趣的現象:「翻閱一部西洋情色文學發展史,我們可以歸納出的鐵律是:禁書愈有賣點。」顯示出人們對於情色既排斥又接受的矛盾情緒,如此想來,《格雷的五十道陰影 I:調教》(以下簡稱《調教》)一書會造成轟動,引發全球性的熱潮其實也不難理解。

《調教》的劇情梗概說穿了,並沒有什麼獨特之處,大抵不脫婆婆媽媽們喜愛的台灣偶像劇或韓劇的模式,也就是所謂的高富帥與白癡女的愛情故事;但是,當然不只於此,E. L.詹姆絲在裡面還加上情色做調味。換言之,這是一本結合情色與愛情的小說,是以出版社將之視為「今年最火辣最刺激的情愛小說」,而博客來網路書店則認為是「橫掃出版界的情色風暴」。顯而易見,情色絕對是書商們的宣傳重點,因為他們懂得人心,深知人們對性都是感興趣的。如果說情色是禁忌,那麼書商們正是利用此一特點,引誘讀者去跨越、去破壞這個規範。E. L.詹姆絲藉由《調教》所演繹的便是這套過程:從禁忌到踰越,然後是愉悅。

首先我們必須認清性與情色的不同,對此巴代伊於《情色論》(L’érotisme,1957)的〈前言〉即做出言簡意賅的說明:「情色與單純性行為的區分在於其獨立於傳宗接代本能之外的心理探索。」也就是說性並不等同於情色,反之亦然。那麼《調教》中描述的是性,還是情色?在與安娜初識不久後,格雷曾多次口頭告訴她自己在兩性交往上的原則,諸如:「我不來女朋友那一套的。」「我不做愛的,我只會和人交歡……用很激烈的方式。」這時安娜尚未了解到格雷所指為何,直到她見識到那間紅色遊戲室,才發覺格雷的特殊性癖好。由此看來,格雷想要的絕非單純的性愛(傳宗接代的本能);他稱自己為「支配者」,意在獲得「愉悅」和「大量的快感」,足見他所追求的確實是心理層面的情色享受。

情色,誠如巴代伊所言:「是對禁忌規範的破壞。」於是造就出格雷此一矛盾卻迷人的角色。從外在行為來看,格雷總是彬彬有禮,他會為女士開車門,甚至隨身攜帶手帕,展露出一副白馬王子般的紳士形象;換個角度從內在來看,他對情色遊戲深深著迷(小說裡的性愛描述多到數不清),而情色又常與「獸性」或「動物性」做連結,由此可見,格雷完全是「人面獸心」的男人。男人不壞,女人不愛。格雷的形象,以及這本小說受到女性的歡迎(藝人李詠嫻就曾在綜藝節目《康熙來了》提及此書),從某個層面來說,無非是印證了這個道理。不僅於此,讀者往往透過小說或電影間接地體驗現實生活不可能經驗的部分,所以我總以為一本小說或一部電影的暢銷,或多或少反映出人們隱藏於內心深處的自我;換句話說,我們其實是藉由格雷和安娜來接觸情色,並滿足踰越此禁忌之後的愉悅。

女性主義者貝蒂‧道森(Betty Dodson,1929-)認為:「性可以奴役我們或是解放我們。」倘若由禁忌的角度觀之,我們不是對情色禁忌迴避,便是企圖破壞、跨越它。在小說中,安娜很顯然的是挑戰情色禁忌,走向解放之路的代表。一如多數的「白癡女」,安娜的出身平凡、自認長相不佳,是個極度沒自信的人,「我太蒼白、太苗條、太邋遢、肢體太不協調……我還可以將這張缺點清單繼續列下去。」她自我描述道。除此之外,她對愛情完全沒有經驗,更遑論是性或情色。簡單來說,安娜的角色設定符合了社會──特別是男性中心社會──對女人的期望與想像:安全無害且毫無經驗(處女)。因此,她恰恰適合被置放於格雷的操弄之下,尤其格雷又是一個十分霸道的控制狂。格雷喜歡跟蹤安娜,也時常以命令的口吻要求她,甚至不諱言地說我喜歡「我的女人」如何如何,相對於安娜,格雷就象徵著男人:主動、經驗豐富且屬於掌權的一方。於是乎在格雷一步步的帶領之下,安娜不但領略了性之歡愉,更一腳踏進「墮落深淵」;不過,既然是建立在心理愉悅基礎之上的性愛,安娜自然是心甘情願接受的。

講白了,禁忌根本是一種規範,它是為了保護多數人的利益,並維持社會正常運作而存在的限制,情色不過是其中之一。小說中,不單只有安娜走向踰越禁忌一途,格雷也有禁忌需要突破,他的禁忌是來自於自身的規範。格雷對BDSM的嗜好看似踰越一般社會對性愛的規範,但是在這底下其實也是有許多的規矩需要雙方共同遵守,因此格雷在一開始才會向安娜挑明,除非獲得她的書面同意,否則他並不打算碰她;可是,格雷終究還是打破規矩了。據小說描述,格雷將自己的許多「第一次」都給了安娜,例如:第一次和別人一起入睡、第一次沒簽文件就碰觸對方……,換言之,格雷為了安娜踰越多項自己所設立的規範。不過,這其實是有跡可尋的,格雷曾致贈安娜一本十分珍貴的《黛絲姑娘》(Tess of the d'Urbervilles,1891)首刷本,同時附上一張白色小卡,上頭節錄一段小說內容:「妳為什麼不告訴我那裡有危險?妳為什麼不警告我?」禁忌一方面使人畏懼,一方面又在人們心中激起一股踰越的渴望,是以巴代伊才會說:「當我們踰越禁忌時,我們可以感受到焦慮。」格雷的卡片即透露出他的焦慮,很明顯地,他在那時早已蠢蠢欲動,意識到自己有踰越禁忌的可能。

除此之外,E. L.詹姆絲在塑造格雷和安娜這兩個角色時亦有踰越之處。如同前述,在男性中心社會底下男人始終被擺放於主動的位置,相反地女人則屬於被動,格雷與安娜的互動表面上看似如此,實則不然。格雷在性愛上經驗豐富,而安娜只是初嚐此道之人,然而前者卻經常受後者無意間的引誘,顯然「支配/臣服」的權力關係在這兩人之間其實是具流動性的。在小說裡,我們不時見到格雷要求安娜不要咬嘴唇,因為這對他而言,是強烈的性暗示,會讓他忍不住想要她。格雷曾數次向安娜表示:「我該拿妳怎麼辦呢?」顯然格雷是受制於安娜、無法理性的一方;實際上也是如此,否則在《調教》的結尾決定離開這段關係的人就不會是安娜了,「我不能留下,我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但你無法給我,我也給不了你需要的。」她說道。

然而,根據巴代伊的觀點,禁忌和踰越是相依相存的現象。安娜曾經跨越情色禁忌,但不表示這項禁忌就此消失,同樣的道理,她最後選擇離開格雷,回到原本的日常運作,也不代表她不會再度越過這條界線。而我們就像安娜一樣,之所以會走入格雷的世界,無非是受到情色禁忌的誘惑,企圖藉由這仿若幻想春夢般的內容體會偷嚐禁果所帶來的刺激況味,甚至是享受睽違已久的高潮至樂;但是,闔上書本後,我們又必須回到巴代伊所謂的「工作世界」中,屈服於禁忌的壓抑,繼續過「正常」的生活。


參考資料

貝蒂‧道森著 張玉芬、賴欣怡譯(2000)《自慰》台北市:永中
喬治‧巴代伊著 賴守正譯注(2012)《情色論》台北市:聯經

【作者簡介】
E. L.詹姆絲(E. L. James,1963-),本名艾瑞卡‧莉奧納德(Erika Leonard),出生於英國倫敦。曾任職於電視圈,也是兩個孩子的媽。目前住在倫敦市西區。她從小就嚮往能夠寫出讓讀者熱愛的故事,但這個夢想因為必須先專注於家庭和事業而暫時擱置。後來,她終於鼓起勇氣將想法用筆寫下,於是有了在全世界造成轟動的三部曲小說,環球影業更用可與「達文西密碼」相比的天價買下電影版權。

【書籍資料】
原文書名:Fifty Shades of Grey
作者:E. L.詹姆絲(E. L. James)
譯者:朱立雅
出版社:春光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年8月21日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8659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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