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家魔》性的暴力,家的無視
原文/英文片名:잔인한 나의, 홈 、잔인한 나의, 홈
導演:Aori
【前言】
《護家魔》為講述一名少女「海豚」遭受親生父親性侵的紀錄片。和其他社會事件不同在於,海豚的母親、兩位妹妹、姑姑、舅舅、外婆等所有親人,沒有一人願意相信她。面對如此情況,少女選擇獨自離家,來到「庇護所」,為了保護自己與妹妹,與獸父對簿公堂尋求「正義」之判。
【劇情大綱】
化名「海豚」的少女,1989年出生,就讀南韓某大學產經系二年級。偶然間,她發現自己竟然長期遭到洗腦,渾然不知,就如「北韓人」一般。原來,父親從七歲開始對自己做的事叫作「性侵」,而且,她可以對這樣不舒服的行為說「不」。於是,海豚鼓起勇氣打電話到性侵防治熱線。接著,她將事實告訴母親,沒想到迎面而來的反應,竟是比性侵更可怕的恐怖巨獸。
【關於電影】
在講述《護家魔》這齣紀錄片的劇情前,我想先談談導演在劇中幾個象徵畫面。例如紀錄片主角「海豚」穿著紅色外套在雪山中行走,彷彿〈小紅帽〉一般。這個象徵暗示著海豚的「弱小」將遭到成人、司法體系的傷害,同時著也隱喻著本片的「性侵」主軸。因為某些精神分析看待〈小紅帽〉,的確有將大野狼吃掉小紅帽一事解讀為「性侵」。因此導演特地將此畫面置於片頭,是有些意識要傳達的。
另外,《護家魔》有一個不斷出現的廢墟空屋畫面。那象徵的,正是海豚的「家」。然而導演卻用黑色蠟筆將這個家塗滿遮掩,也代表著,家對於海豚的變質:父親對自己的侵害、母親妹妹對自己的不信任、一個長期住居所卻無法容納自己等等。也許,在海豚的心中,這個家,早已被「塗掉了」。
【故事的開始】
導演Aori起初原本著手拍攝一部關於性暴力的電影,但因故停擺。不久後,化名「海豚」的少女偶然得知此事,於是主動跑去找導演,告訴她,己身遭受父親性侵。希望導演幫助她,拍攝她,進而讓更多人知道。
在這場訪談過中,導演逐漸欣賞這名女孩的勇氣,所以答應拍攝。就這麼,從刑事案件的起訴,到二審的宣判,一路陪伴著女孩,記錄司法體制如何處理此事。並且記錄了海豚的面對體制不公、家人無情的心路歷程。
《護家魔》就這麼以順敘法報導事件起訴的過程。最特別也讓我捏一把冷汗的是,導演竟然在法庭偷偷錄音,因此法官與被告(父親)、證人們的審問對話亦出現在電影中。此舉在台灣是違法的,我想,韓國應該也是。但透過這樣的錄音,也還原了司法體系如何對待這件性侵案。
【性侵時的告知】
《護家魔》完整紀實了整段海豚對父親提起訴訟過程。從找導演拍攝緣由、訪談事發心情、家人反應至提起訴訟,判決定讞。而當中,最震撼我的,莫過於海豚吐露她第一次向母親告知自己被爸爸性侵的對話。
「當我告訴媽媽,父親如何性侵我時,
她面無表情地聽完。接著,她對我說:
『妳很享受嗎?是妳勾引她吧?』
『原諒他吧!熬了這些年,總算快樂了。所以,原諒他吧。』
『畢竟我都嫁給他這麼多年了。』」
這段是《護家魔》最令我毛骨悚然的對話。導演以旁白問著觀眾,天底下怎麼會有母親不保護女兒呢?接著,海豚便吐露她鼓起勇氣告訴母親事實時得到的反應。
在《護家魔》訪談過程中,多次令海豚哭泣的,並非重述父親對於她施展的性暴力情境;全部家人不願相信她,才是令她最受傷的。海豚說,她曾經想過謀殺父親、母親。可是她後來覺得,其實母親同樣也是受害者。
畢竟海豚母親被困在韓國國族的「家庭」當中,假若她坦承事實,便會成為「沒有丈夫的女人」、「縱容丈夫性侵女兒的惡魔」、「沒有發現女兒異狀的蠢婦」、「獨力撫養三名女兒的單親女性」。想想,在性侵之後,韓國社會會對平等看待這四種身分的「女性」嗎?我認為不會。這也想必是海豚母親不願承認、不願離開這個「家」的原因。
【家長對於結婚對象的想像】
在海豚發現自己遭到性侵之初,她有一位男朋友。海豚正是因為與男友對談才發現自己長期遭到性侵。而後才聽取建議,偶然在圖書館看了一本關於性侵的繪本,閱畢後撥打電話至性侵防治熱線。在這個事件中,男朋友,是首位得知性侵的非當事人。第一時間內,他很生氣,打算提告。所以倆人隨後討論,打算告訴可以幫忙的大人,男友的母親。
但這位母親的舉動,又是本片的另外一個驚悚點。她聽完竟然說:「不要再說了!尤其不要跟以後要結婚的人說!」隨後,她更私底下要要兒子與海豚停止深交,不要再跟這種人交往。可能是母親大人的話總是很中聽,男友接下來再也沒有和海豚往來,並且以自己要報考職業軍人可能受到影響為由拒絕當證人出庭。
這樣的舉止,我兩點想說。
第一是,男友母親的反應。能不惹事就不要惹事,不要插手管別人家的事。自己的兒子能夠不受牽連最要好。這的確是某些家長會有的反應,我孩子的「安全」、「前途」才是首要的。別人家的孩子跟我就是沒關係。類似的反應在一部真人真事改編的韓國電影《青春勿語》也能看到。當女主角遭到十幾名男同學輪姦時,一名男同學的家長出現了,但他沒有報警,沒有阻止,而是將自己孩子拉開,接著轉身離開。
或許,因為某些少數社會事件讓人群眾失去了同理心,進而冷漠。但這種冷漠卻也導致了某些憾事辦案更加困難、更加不能提早解決。
第二點是,男友母親要兒子遠離。雖然沒有明說,也可能是我刻意偏頗的解讀。我感覺到男友母親對「被性侵過的」海豚存有敵意,認為兒子不該跟這樣的女孩交往,更不能娶進門。或許就是家長對於子女結婚的想像,當「年紀」「貞操」、「外表」、「工作」不符合,便反對阻止。我最近看過的電影《廢青同盟》有一段情節,男孩與身障的女主角發生性行為,結果事都還沒做到一半,男孩媽媽就闖入。看到女主角必須使用輪椅,她大罵兒子「好好的女孩子不交往,為何挑這種!」
為了子女,父母總是幻想出他們認為是「好」的「幸福」。但這樣的美好想像,是否存在著惡意歧視呢?或者這更是種「變質的體貼」,知道己身觀念帶有歧視,但為了讓孩子「更方便、更順遂、更快樂」,我的歧視是必須的。
而當這種歧視成為了「必須的」,被歧視的族群們,該去哪呢?
去死嗎?也許言重了,但我也不知道。因為這些帶有歧視的人,眼中的世界根本沒有這些人,「我好就好,我子女好就好,所以請你不要來干擾,謝謝」。
為了成就己身的幸福,別人的幸福,我管不著。我不知道海豚男友媽媽這種是多數人還是少數,但無關數量,我都覺得,好可怕。
【法律人的態度】
在台灣,報章新聞媒體中的「法律人」往往扮演令人失望、義憤的角色。尤其每當有不公義的判決一出,「未看判決書」的社會大眾就立刻惱火謾罵恐龍法官,不知民間疾苦。在公民眼中,法律人手持著「正義」之劍,必須制裁著「所有的」不公不義。而在韓國這部《護家魔》中,亦出現「法律人」這樣的角色,決定著性侵案件是否成立。有趣的是,本片出現了兩位截然不同的對比。
第一位,是被告律師。也就是海豚父親的辯護律師,幫助其不被定罪。想當然爾,在《護家魔》,此人完全被導演「塑造」成反派角色,邪惡的代表,讓性侵者不受罰的壞蛋。在劇中,一次開庭前,導演與一名證人正在等待。(海豚此次沒有出席)沒想到,被告律師就主動上前「攀談」,而恰巧地,又被導演偷錄音到。該名證人正準備報考軍校,之前不願出面作證,因為怕影響到錄取。直到導演親自打電話,查過資料說過作證絕對不會影響考試,此次才願意出席。(這名證人就是海豚前男友)
沒想到,被告律師,主動過來「閒聊」證人報考軍校一事,「聽說你要考軍校」、「你知道亂說話會影響判決嗎」,似乎企圖影響證人。導演在旁見狀不停阻止對話進行,但海豚母親卻怒斥要她別插手,律師也強調自己只是在「聊天」。
在此,觀眾在導演「捕捉下」看見了法律的黑暗面。
第二位,則是二審的法官。他在審問結束後,特別對海豚說一句話:「我能做的很有限,但這世界還是有值得相信的人,就像你身旁的兩個。(本片導演與庇護所所長)我問你,假如人出車禍,手扭傷要去哪?(海豚小聲回答說...醫院?)沒有錯。那麼,心受傷也是一樣。」加上之前有位記者其實也私底下問到一審法官,其實也是支持海豚。但基於罪刑法定原則,在刑事案件中,必須推定被告為無罪,而本案確確實實除了原告外缺乏任何佐證,使得法官要判被告案件成立的可能性很低。
從此這兩位法官的、檢察官的努力,都看出法律的光明面。依然有一群人公理正義而努力。
但講到這,我想平衡一些價值觀上的思辨。無疑地,從頭看到這的觀眾,會認為被告律師是邪惡而二審法官、上訴檢察官代表正義。可是,被告律師的所作為,並沒有違法。(別忘了,我們的社會很愛用違不違法判斷一件事的對錯,這是否又是一種盲點?)或者律師始終相信著被告無罪。因此,當你認為他是「錯的」、「壞的」時,是否把某種價值觀或是情感投射了?
我們從另外一部電影《謊言的烙印》,也可以知道性犯罪訴訟的可怕。該片講述一個沒有犯罪行為的幼教園員工,因為小女孩的無心玩笑,遭到解職與刑事訴訟,更被全村視為敗類。雖然這樣說,很沒人性,但看著銀幕的你怎知道海豚訴說為真呢?
在沒有任何物證與旁觀者的案件中,法官要如何中正地判決呢?因為是常被視為「老弱婦孺」、「女性」的「弱者」,所以被害人說的就一定為真?因為性侵是最可怕的暴力,對女兒對小孩更是可怕中之可怕,絕對不可能有人會拿這個開玩笑,所以提告的人就一定說實話?假如今天紀錄片主角變成海豚爸爸哭訴著因為離家女兒躲避挨罵,講了一個謊害他妻離子散,看著他哭訴60分鐘而被沒有聽女兒說法的你,是否還會站在同樣立場呢?
當你陷入某種立場「同情」之時,是否就忘記中立的思考,而被引導了呢?
我沒有答案,只是表達另外一種視角。
【性妖魔】
在這邊,我想短暫跳出「人性」探討一下,性侵為何如此地罪大惡極?無分生理性別,性侵往往對受害人造成巨大的傷害。就字面意義來說,它是一種「傷害」。但比起疼痛、瘀青、破皮、骨折、流血,性侵對身體的受侵害的程度,並不如一般的「傷害罪」,但對於心靈層面、精神層面的心理情緒才是主要的「傷害」。
然而這種心理情緒傷害是社會文化建構的,涉及了保守的性觀念與性侵汙名,以致於造成「性侵是嚴重與可怕的」心理情緒建構。
簡單說,性是個人的、性是隱私的、性是只能存在夫妻的、性是不能被教導的、性是必須在檯面下摸索的、性與愛是併行的、長大了你就會知道、、身體只能給喜歡的人、貞操留給結婚另外一半是美好的、性濫交的是噁心的、性濫交是會得病的、單一性伴侶才是健康的等觀念,形塑了某種「價值觀」。
而這種價值觀碰上「強制的」、「沒有愛的」、「非伴侶之間的」、「非你情我願的」的性侵,卻被更加放大,使得傷害更加地嚴重。例如,處女情節與貞操觀念碰上了性侵的,強化了失貞者的負面情緒與心理傷害。
而透過新聞報章媒體大肆報導性侵者的「可惡」,這同時卻也強化了被性侵者的「可憐形象」,讓社會大眾更加地去「同情」,使得受害者相對有個烙印要背負,更加難走出。與其高喊對性侵者的嚴懲,是否破除這種「可憐形象」,對受害者才更加有幫助呢?
並沒有要替性侵者的辯護。寫這段,是想對照《護家魔》事件。為何海豚母親、家人避免著父親成為「性侵者」。因為「性侵者」在社會中是多麼地罪大惡極。如同「家」的形象在社會建構的鞏固,當「家庭」成為了幸福的構成要件,是否「沒有家的人」變成了相對不幸福。為何海豚母親極力保護這個家呢,我認為,就是這個理由。
而《護家魔》中,有一段導演阻止海豚向占卜師告知性侵事實。為何導演下意識阻止呢?因為認為性侵是可怕的、可憐的,不該隨便被人知道?(但你拍出這影片,全世界不也就知道?你不矛盾嗎?)對被性侵者的「設身處地著想」是不是一種「過度保護」的傷害呢?(尤其連當事人都沒有這樣想時)
你愈不去談,是否,傷疤就愈難去癒合?
然而《護家魔》卻莫名地勾引了觀眾情緒,因為電影把對性侵者的「可憐」、孤「女」離家的無助同情、司法正義的不公都通通揉雜在一起。看完電影,我也不知道,對於海豚的絕望情緒究竟是哪一種。
【故事的最後】
在2012年的2月16日,二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由於海豚的證詞詳細具體並保有一貫性,不像是誣陷父親而捏造。而被告(父親)明顯有雙重人格,沒有前科,為人老實,另一方面卻持續灌輸扭曲的性觀念,並滿足其慾望。故撤銷一審判決,此次判決被告七年徒刑,當庭收押。
(其實這段我很想像妙麗舉手發問,所以看起來老實沒犯過罪的人就不會性侵?天底下每個媽媽上新聞都說孩子本來很乖啊啊啊啊!)
海豚母親聽完判決立刻哀號「法官不能這樣…」。原以為判決成立,海豚會歡呼,沒想到她竟然坐在法院椅子哭了起來,「媽媽好可憐」。她從沒想過傷害任何人,只是想尋求一個保護,但是,周遭的人還是受到了影響。
7月26日,最高法院駁回了被告上訴。海豚父親被移送監獄服刑。
而韓國同樣有中秋節,亦是個家人團聚的日子。為了見母親與妹妹一面,海豚在事件後首度返家。(在告知性侵事實後,由於全家的不相信,海豚隻身一人離家逃到庇護所生活)海豚買了海苔禮盒,在抵達家裡附近時,滿心期待地打電話給母親。
母:「妳怎麼不早點在車站時就打給我?」
海:「我以為媽媽會討厭我,不想見我」
母:「怎麼會。妳為了什麼事回來嗎?」
海:「沒甚麼特別...就見見朋友,還有中秋...」
之後,母親說要來接海豚。海豚就這麼等著。畫面上,白天轉為了黑夜。海豚依舊等著,母親並沒有出現...。就這麼,她沒有踏入家門,而是回去了庇護所。
事後海豚打電話才知道,其實媽媽是想見海豚的,但卻被兩位妹妹阻止。或許,她們認為,姊姊害她們失去了父親(父親只有性侵海豚一人而已),姊姊毀了這個家,因此不原諒她,不能讓她回家,不能讓母親與她見面。
看到這邊,我莫名很絕望。這個案件,海豚真的贏了嗎?她或許真的贏得了「司法正義」,讓犯罪的父親受罰入監,讓自己不用再提心吊膽害怕在街上遇見他。但她卻失去了「家」,失去了過往她待二十年的住居所,失去了留有同樣血液的「親人」。她贏了,卻失去了,好多。
還是說,她應該隱忍,就能繼續擁有著「幸福快樂的家庭」嗎?
電影在這邊就結束了。但我的絕望並沒有,我想,海豚的也是。
字幕上打著;海豚總共待了兩年庇護所,她已能獨立生活。
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已能」、這個「獨立」、這個「生活」,讓我看得,好絕望。
【結語】
如同海豚的訪談,《護家魔》讓我印象深刻並非父親的性暴力,而是親人對此事的冷漠忽視。究竟,一個溫暖幸福家,如何在一刻瞬間瓦解呢?在我眼裡看來,真的好殘酷。
本片將於第22屆女性影展放映,關心此事或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影展看看這部電影。
目前有在光點華山有三個場次
(2015) 10/11 (日)14:40 2廳;10/13 (二)21:40 2廳;10/18 (日)16:00 2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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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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