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陰】The Boy
"不要讓我一個人。"
"Don't leave me alone."
不得不說台灣的翻譯組依舊強大,「託陰」這麼貼切的諧音片名翻譯讓人一看到就進入一半的狀況。
對於這樣的親情類型電影在預告中出現時,悄悄的撥動了心弦啊,讓我有點種類似於【母侵】的那種感覺。
沒想到電影跟想像中完全不同,我該說好呢,還是不好呢? 個人是覺得意想不到啦,不過還是許多地方好說說。
《電影討論》
似乎這樣的故事一定要發生在鄉下或郊外的古堡中。
一來場景夠大比較好躲藏;
二來在氣氛相對好營造;
最後呢,在鮮少人出沒的地方總是比較好犯下命案後湮滅證據。
一開始故事的安排就很強烈的告訴我們:
「小男孩布拉姆在當年喪身火海,鬼魂附身在娃娃上,夫婦待他如昔,他從未離開過。」
我想我們都被那股深刻但已扭曲的情感給說服,不論娃娃上是否有鬼魂,對夫婦來說都是他們的孩子。
電影把驚悚片營造成鬼片的手法有讓故事做到該有的轉折。
娃娃肆意移動、半夜頭髮被剪掉、來路不明的電話線路、小孩哭聲與送上保母愛吃的果醬吐司。
噩夢連連、鞋子消失、房間被弄亂,加上送菜員的故事闡述。
這一切都看似鬼魂現身屋內,頑皮童靈作祟,使得「託陰」這片名顯得非常貼切。
甚至立了10條規則:
1.別蒙住他的臉。
2.別丟下他一個人。
3.別忘記餵他吃東西。
4.不能有訪客。
5.冰箱要放食物。
6.只能讓固定的人送食物來。
7.要講睡前故事。
8.音樂要放很大聲。
9.東西收拾乾淨。
10.睡前要親吻他。
禁忌條款就是要設定來打破的? 不然怎麼會有故事呢? (笑)
我覺得在女主角的心情轉換有點太快速,怎麼能夠從一開始「感到發毛的感覺」可以在一瞬間就接受後並愛他。
女主角意思是說因為自己流產過,所以可以懂得這心情,並且認為這樣的寄情與鬼魂附身不會讓她感到不安。
這樣的接受太快了我覺得好牽強。
接著在前男友的到訪後我們才知道原來布拉姆根本沒死,而是躲在古堡的內層中活動,透過娃娃的視角來看世界。
所以我們才會看男孩的眼睛不停地做特寫,一開始還以為是為了讓我們以為鬼魂附生後用那雙眼睛在看周遭一切。
其實這部電影有點意思,不過在安排上沒有那麼好,顯得差強人意,可惜了轉折帶來的張力。
布拉姆的故事有題材可以著墨,我覺得應該在小男孩之前的故事中多做一些的歷史回顧。
再者,如果有這樣的慘案,我覺得反而應該是讓小女孩鬼魂出現吧? 還是要亂鬥? (笑)
所以布拉姆躲在暗層中生活了20年。
父母溺愛他,所以知道他在火海中倖存時,將他安置在家中,讓外界以為他已死,避免要追究法律責任。
20年的時間一過,父母終於要放下一切,無法繼續再這樣下去,於是要把女主角當成他的伴侶,讓他好好的與他共同生活下去。
即便被抓到,20年的法律追訴期也已經過了,大可放心?
還是說這期間早就不知道多少保母被布拉姆殺死,遲遲沒有一個人願意接受他? 所以夫妻受不了了無法繼續再送人給他殺。
這樣的劇情反而讓我有【孤兒怨】的感覺,但這片的過程安排與收尾草率了些我覺得。
實在很可惜,明明應該很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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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與資料參考:
WiKi, Tumblr,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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