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條子》觀後感:爆笑瘋狂的角色扮演之別只在虛擬世界中逞威風

冒牌條子  

 


  兩個剛滿而立之年卻一事無成的魯蛇,因為一場變裝派對的美麗誤會,穿著警察裝扮將旁人唬得一愣一愣,彷彿戴上魔戒一般有了無上的權力與魔力,從此迷戀上這種行使特權的威風,就這麼將錯就錯的繼續假扮警察,而且行頭愈演愈烈,甚至到了快要走火入魔的地步。

  電影非常的好笑,不在其位卻謀其政的種種脫序行徑讓人捧腹,比如說莫名其妙的臨檢、甚至協破各種案件等等的過程,各種荒謬的橋段讓笑聲不絕於耳。

  但這兩人畢竟不是真正的警察,他們只是一般平凡的路人,所以不會有什麼華麗或矯健的打鬥身手,遇到真正的惡霸也只能挫勒等、被打不還手,這跟我們一般看到的英雄電影不太相同,對他們沒有主角威能的信賴感,所以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讓人更加緊張和好奇,究竟他們最後要靠怎樣的運氣化險為夷。


  接著說正經的,這個假冒條子的人生,搞笑瘋狂的情節背後,我想也有一些警世的正面意義。

  主角之一的假警察賈斯汀米勒(小戴蒙韋飾演),真實身分是個電玩遊戲設計師,他設計了一款警察的遊戲,希望以〝身歷其境〞為賣點,讓玩家體驗到前所未有的緊張與刺激感。
  但這款遊戲卻在連介紹機會也被剝奪的情況下,被廠商和老闆打槍,他在低潮又沮喪的情形下跟著死黨雷恩奧麥利(傑克強森飾演)一起假扮警察,親身經歷了如電玩遊戲般的角色扮演,從中獲得了虛榮和快感,卻也焦慮的認為這不是長久之計,希望雷恩快點收手。

  其實很容易就可以把假扮警察這件事和現實生活中的遊戲沉迷聯想在一起,除了賈斯汀身為遊戲設計者的明顯提示外,這兩者也有許多共通點存在。


  為什麼要假扮警察?為什麼要玩遊戲?
  起先只是好玩,隨意無心的調劑,卻在這虛擬的世界中找到了自信威風和成就感,相較於充滿壓力和不順心的真實生活,這變成了一種逃避壓力的行為,有些人甚至覺得做這些事情比較快樂,因此花費愈來愈多時間和心力在這上頭。

  為什麼愈砸愈多錢?愈玩愈大?
  即使在虛擬世界初嘗到了甜頭,他們也不會滿足的,人就是這樣有無窮的慾望,有了就還想要更多。所以既然要扮演就要扮得更像樣,既然要玩就要玩得更稱頭,所以花點錢買買警車、強化裝備,或是勤加練習各種戰術,才可以讓自己享有更高的威能,繼續保持這高人一等的成就感。

  愈沉迷、愈掙扎。
  當然也是有像雷恩這樣毫不在乎的認真經營自己虛擬世界的人,但更多是像賈斯汀一般因為往返虛擬與現實生活中而更加迷惘的人。
  除卻假扮警察本身帶有法律上的罪責以外,這個假警察的身分讓他獲得眾人的青睞與愛戴,但畢竟不是真正的他,就好像許多在遊戲裡是稱霸全伺服器的公會會長一樣,真實身分可能只是個對老闆唯命是從的低層小員工,大家以為他很厲害,但其實他一點也不厲害,如果遊戲裡的網婆因為他是公會會長而愛他,等見面後發現他的現實身分可能會大失所望。

  何不把虛擬世界的氣魄用在真實生活?
  明明假扮警察時可以拿出自信威風,怎麼回到辦公室就對上級唯唯諾諾?賈斯汀最後在死黨的刺激下,認真拿出氣魄到公司反抗那些不懂遊戲設計又硬要提出爛意見的決策者,充滿霸氣的表達意見,最後透過一場意外的加持而被採用,可喜可賀。

  也是有在虛擬世界玩出一片天,最後帶來真實效益的高手。
  雖然我們一直覺得雷恩的各種行為很蠢,怎麼會投入沉迷到不可思議的境界,但他最後居然也就誤打誤撞成為真正的警察,所以認真鑽研努力,即使是虛擬遊戲也有機會培養出幾個電競高手或實況主的。
  憧憬和喜歡虛擬世界的生活,努力讓這些目前的虛擬成為未來的真實,又有什麼不可呢?(前提是沒有犯罪啦,所以殺人遊戲還是在虛擬世界玩玩就好,但你可以努力成為像NBA遊戲裡的職業籃球員或逆轉裁判的律師。)


  結論是我非常理解大家都那麼愛角色扮演的心態,我也想扮個麻辣性感女教師傲嬌任性揮金如土的千金大小姐啊。(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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