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不過是場笑話。



光明縣農村婦人李雪蓮狀告法院,說前夫秦玉河與她假離婚後,竟跟別的女人結婚而變成真離婚,法院判秦玉河勝訴,李雪蓮改向縣長告法官袒護秦玉河,縣長不想搭理,李雪蓮又跟市長告縣長和法官和前夫,市長要人按下李雪蓮事件,命令一層層傳遞下來變了調,李雪蓮在牢裡蹲了幾天後才被釋放,心有不甘的她覺得無處伸冤,前往北京人代會告狀,領導聽完李雪蓮申訴,責備底下人辦事不力,沒有好好聽人民說話,上頭幾句話,光明縣法官、縣長、市長全革了職,但李雪蓮仍不滿意,畢竟秦玉河和她的恩怨依然未了,十年時間過去,她告成名氣,成了縣裡的麻煩人物,眼看人代會又要召開,光明縣上上下下官員都想盡辦法阻止她再上北京....。


馮小剛導演的《我不是潘金蓮》,講一宗「小」案件引發的「大」影響,表面上是李雪蓮不滿丈夫跟她假離婚後反跟別的女人在一起的無情無義,暗裡藉由這個事件看見中國官員息事寧人的敷衍態度,比起李雪蓮追求的正義,官員們更關心的是自己的政治前途,即便李雪蓮在「理」上站不住腳(提議假離婚在先),法院後來判她敗訴也是合情合理,但李雪蓮往中央一告,反倒成了「有理」之人,中央關心這件事的發展,底下的人承接上頭命令,也就不敢按「理」辦事,所有的後續發展,都在想辦法安撫李雪蓮與討好上層單位,光明縣都不光明磊落了...;《我不是潘金蓮》貶中國官員的討好文化,有理變沒理,有立場變沒立場的窘境。

「她就像白娘子在那修煉,一告就是十年,都告成精了。」

至於李雪蓮,不過是個愛情傻子,信了男人付出了一切,換來他人對她的一輩子誤解,「假離婚」是她跟秦玉河(以及未來)下的賭注,賭贏了,有房子有孩子有想望的生活,賭輸了,什麼都沒有,說到底,官員們各有私心,李雪蓮何嘗不是如此,一旦看穿這社會大家自掃門前雪的真相(從李大頭到自殺果園,也該看清楚了吧),也就比較能「笑看」自己(與那些陪著起舞的官員)的傻吧

「熟悉李雪蓮事件的人都把這件事當笑話看,他們一開始在背後講,後來當著她的面講,別人說的時候,她也跟著一起笑,好像說的不是她的故事,而是別人的事。」


《我不是潘金蓮》以說書方式推展劇情,搭配圓框構圖,有幾分章回小說插畫味道,只是影片一會圓框構圖一會方框構圖片末又是全銀幕畫面,銀幕畫框的改變可有意義?圓框代表封閉(光明縣),方框代表剛正不阿(北京城),最後的全銀幕代表李雪蓮的心境開闊,這樣解釋似乎說的通,或者圓框和方框和全銀幕畫面代表故事的不同章節與地理位置變化等;只是,我不特別欣賞《我不是潘金蓮》的圓形方形全銀幕構圖設計,總覺得形式大於意義,不像《親愛媽咪》從方形拓寬成全銀幕畫面對影片有著重要意義(全片只出現兩次畫框格式變化,卻能對觀眾心情造成重大影響),若把《我不是潘金蓮》裡的各種框架取消掉,觀眾對這個故事的感受應該不會有什麼影響吧?

再者,我實在不喜歡《我不是潘金蓮》裡的馬市長一角,一番「大和小」的比喻,以及充滿自省口吻說:「我們真想幫李雪蓮,還是只想保住自己的帽子呢?」,說教意味濃厚,壞了我對影片的好感,一邊罵官場文化(但都是底下人的錯.....),一邊又趕緊漂白,摸摸觀眾的頭說:「中央還是很努力要求底下人做的更好喔」,唉,我無法真心喜愛《我不是潘金蓮》,它的技術面或演員都沒問題,可惜劇本與影片形式對我來說都有些取巧且不夠勇敢,看完後,少了點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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