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聲尖叫》第一~四集:顛覆公式,成為公式
《驚聲尖叫》第一集實在是百看不厭,電影會讓我想到《曼哈頓奇緣》(哈哈),展現編劇對特定類型電影的熱愛,一邊嘲諷(顛覆)電影公式,一邊又緊扣著公式發展。第一集的氛圍最好,驚喜最多,對白尤其讓人讚嘆!
「妳最愛什麼恐怖片?」
「拜託,你明知道我不愛看那種片。」席妮
「為什麼?妳不敢看?」
「才不是。有什麼好看的?都千篇一律,都是白癡凶手跟蹤,不會演戲的大胸脯女演員,她應該要往前門跑,卻逃到樓上去,根本污辱觀眾智商。」
席妮跟兇手講完這番話後,兇手展開追殺,席妮第一時間往前門跑,發現前門鎖上,開門太浪費時間,只好轉身往樓上逃(這成了之後每一集的固定公式:受害者都會因為害怕而鎖門,接著又因為打不開門,不得不往樓上跑)。席妮前一秒才罵類型電影的角色往樓上跑的行為很蠢,下一秒自己就做了相同的事。《驚聲尖叫》不是在挖苦類型電影,是在強化創作者對這類型電影的愛。
「若發生連續兇殺案,而你又是唯一的嫌犯,你會站在恐怖片區嗎?」藍迪
「什麼,那只是個誤會,他什麼都沒做。」史都華
「你真的很好騙,他臉上就寫著”兇手”兩字!」
「好喔,真的嗎?那警察幹嘛放他走,天才?」
「因為他們顯然電影看得太少,這是典型的恐怖片情節,跟《舞會大驚魂》如出一轍。」
「是嗎?他為何會想殺自己的女友?」
「總是會有一些很白癡的理由讓他殺害女友,這就是妙處,理由要簡單,而且太複雜的話,恐怖片觀眾就不愛看了。」
第一集很早就透過藍迪之口揭露兇手的謎底,但編劇算準觀眾會認為:「越是有嫌疑的人越不可能是兇手」的心理,因此毫無顧忌地跟揭開底牌給大家看。
「為什麼?你聽到了嗎?她想要動機。我不吃動機這一套,席妮,諾曼貝茲有動機嗎?電影解釋了漢尼拔萊克特為何喜歡吃人嗎?沒有吧,席妮,#沒有動機比較可怕!」
無差別殺人,沒有動機最可怕。《驚聲尖叫》第一集的兇手動機還有點曖昧(報復或者只是想成名),後來幾部續作的兇手動機,倒是越講越明白越說越清楚了。
「人生就是一部電影,一部偉大的電影,只是你無法挑選自己的類型。」
「為什麼我不能是梅格萊恩的電影?」席妮
《驚聲尖叫》系列最打動我的台詞就是這一段,如果《驚聲尖叫》第一集票房很慘,席妮在第一集結束後,應該就能好好地在家鄉生活下去,沒想到第一集瘋狂賣座,第二集票房同樣搶搶滾,銀幕上的席妮只好陷入不斷被追殺的輪迴,幸好第三集票房下滑,讓席妮過了十一年的平凡生活(第四集隔了十一年才推出),第四集的票房更差,又讓席妮賺到十年平靜的生活,如今第五集在美國賣出首週三千萬的票房佳績,看來,席妮的人生會跟潔美李寇斯蒂一樣,不斷對付兇手,永遠無法把自己的人生活成梅格萊恩電影。
《驚聲尖叫2》繼續解構驚悚虐殺類型電影公式,包括主要角色都是以白人為主,同時諷刺所有的續集片都是場面更大,死傷更多,但效果遠不如第一集云云。《驚聲尖叫2》確實很「忠實」地把自己活成了續集片:場面更大,死傷更多,但效果不如第一集。儘管還是有驚喜,例如:開場的戲院謀殺案,讓暴力從銀幕滲入現實生活中,模糊虛實間的界線(席妮的事件啟發了劇中劇電影的誕生,劇中劇電影又為席妮帶來新的殺機)。另外,第二集的兩個兇手的犯案動機:一個新派,一個老派,也是有意思的設計。
可惜的是,這集的席妮沒有第一集那麼迷人,劇情也開始重複第一集「設定」的公式:兇手努力放煙霧彈、藍迪負責解釋類型片情節(每一集都會有個類似角色大談電影公式,不是藍迪,就是藍迪預錄的影片,不然就是電影系學生)、兇手總會在緊要關頭長篇大論解釋自己的行為動機,錯失「完成任務」的機會(每一集都是如此)、席妮等人一再重演「確保兇手死透」的補刀或補槍動作(每一集都有)等。
對我來說,第二集最大膽(但也最可惜)的設計是讓藍迪領便當,我太愛這個角色,覺得藍迪才應該要扶正成為這系列的主角(我就是想看宅男活下來),而不只是個配角;最後,本片的兇手之一是 Laurie Metcalf 飾演的比利媽,看過《淑女鳥》(瑟夏羅南她媽)和《宅男行不行》(謝耳朵他媽)的朋友,應該很難想像 Laurie Metcalf 可以演這麼瘋的角色吧?
《驚聲尖叫3》是前四集裡評價最差的一部,兇手神通廣大到了離奇地步,而且便當瘋狂大放送,死傷慘重。當年《驚聲尖叫》系列大賣時,白爛喜劇《驚聲尖笑》諧仿了這系列作品,沒想到《驚聲尖叫》第三集充滿「喜劇感」,倒有種《驚聲尖叫》反過頭來致敬《驚聲尖笑》的感覺,哈哈。
老實說,《驚聲尖叫3》我看得相當愉悅:莉亞公主和沈默Bob的彩蛋客串很驚喜、劇情根本是把《星際大戰》系列的「I am your FATHER!」哏直接換成「I am your BROTHER!」,老套得有點好笑(但不討厭),而且這一集充滿科幻感,片中的變聲器(可以模仿所有人的聲音),根本是蝙蝠俠或007才會有的神奇小工具吧!
「刑警先生,你最喜歡的恐怖片是哪部?」席妮
「我的人生。」馬克
「我也是......」
第三集我最愛的台詞是席妮與馬克的這段對話,呼應了席妮在第一集所說的:「為什麼我的人生不能是梅格萊恩的電影?」席妮可以不斷擊退兇手,但她卻無力擊敗命運,她只能是「被害者與倖存者」,只能是推石頭上山的薛西弗斯,不斷跌落谷底,重新來過。
另外,《驚聲尖叫3》填(補)上了席妮母親的故事(年輕時曾經去好萊塢發展並遭到男性導演的侵犯),讓本片早 metoo 動運十幾年就在為好萊塢女演員的困境發聲了!
或許是為了平衡第三集過於強烈的喜劇效果,《驚聲尖叫4》明顯正經許多。兩部片相隔有十一年之久,因此第四集的第一組受害者,不免俗要跟觀眾複習一下前面「用過」的死法。而這四集《驚聲尖叫》(1996~2011)作品,除了幫助觀眾認識「電影相關小知識」外,也可以兇手的犯案手法,看見時代的演進:第一集,小鎮兇殺疑雲被寫成紀實書,第二集電影公司將席妮事件拍成電影,第三集則讓電影導演成為幕後兇手,第四集進入網路世代,拍電影不再只是片廠的專利,成名的方式,也不再侷限於傳統媒體(書本、電視、電影)。
「你連朋友都殺?」席妮
「朋友?你是外星人嗎?我不需要朋友,我只要粉絲。妳還不懂嗎?這整件事的目的不是要殺了妳,而是要變成妳。這個犧牲可大了,連我的母親都必須死,這樣才能忠於原作,很變態吧?變態是個新說法。妳成名過了,現在換我成名,不然我以後該做什麼?上大學?念碩士班?找工作?看看四周,我們生活在公眾網路中,妳以為現代人是怎麼出名的?你根本不需要有所成就,只要周遭發生一堆爛事就行了。」
《驚聲尖叫》系列作品裡的警察,幾乎無用武之地,不是慢半拍,就是很容易被兇手扳倒。另外,這系列電影的兇手,沒有一個是席妮或杜威或蓋兒推理後得出的結果,每一集的兇手都是在電影最後關頭自行現身,告訴席妮(觀眾):各位觀眾,我是兇手!「推理的樂趣」不是這系列電影的重點,畢竟第二集的兇手之一是比利他媽,第三集是席妮從未見過面的哥哥,觀眾猜得出他們是兇手才有鬼!(不知道第五集的劇本會不會有別於前四集固定套路的走法)
《驚聲尖叫》前四集都有娛樂性,拍得都不差,我心目中的喜好排名(不包括第五集):《驚聲尖叫》>《驚聲尖叫3》>《驚聲尖叫2》=《驚聲尖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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